结论:
员工按法定程序主动离职,公司不给解约不合法,员工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到期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批准。所以公司拒绝办理解约手续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向其说明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已达成,要求办理解约及离职手续;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还可收集提前通知离职的证据,如邮件、书面通知回执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解约手续,若造成损失还可主张赔偿。如果大家在离职过程中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