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59岁发生工伤的情况,要妥善保存医疗费用票据,以便按实际花费报销。
(二)在停工留薪期,要确保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若单位未支付,可与单位沟通协商。
(三)若可能构成伤残,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的伤残等级获取相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关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情况,了解当地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
(五)若有辅助器具配置或康复治疗需求,按规定申请相关费用。
(六)鉴于59岁可能涉及法定退休年龄及劳动关系认定特殊情况,及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