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关系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其权利义务由劳务合同确定。
(二)若劳务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补偿条款,当符合约定的解除情形时,提供劳务一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补偿。
(三)若劳务合同未约定解除补偿内容,通常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四)若因接受劳务一方违约导致劳务合同解除,并给提供劳务一方造成实际损失,提供劳务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范围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