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处理方式:若劳动仲裁拖过60天未审结,劳动者可持仲裁委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等材料,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继续维护自身权益。
(二)用人单位处理方式: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仲裁未出结果,可根据实际情况,等结果出来或有确切超过审限证明后,再按相应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