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经济补偿计算基础。劳动者要清楚经济补偿一般按自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该月工资是自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判断工资水平。若自身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若未达此标准,按自身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留存工资证据。在工作期间,注意留存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以便准确计算自己的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