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加班类型并确认报酬标准。工作日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加点,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的,属于休息日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二)留存加班相关证据。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需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内容记录等材料,作为维权的有效依据。
(三)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