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员工受伤可认定为
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
工伤认定的关键之点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
4、患
职业病的。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6、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
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是认为是工作时间。如果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则应由第三人承担
赔偿责任。对
7、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