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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有效。以“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为原则,且先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并未要求劳动者改正的,劳动者的双重劳动关系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1)劳动者未与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又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入职工作的。

2)劳动者在第一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又利用其他时间到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的。

3)劳动者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入职,后又派到子公司入职工作的。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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