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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于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方面的规定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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