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被依法辞退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可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补偿。工作满一年得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得半个月工资补偿。计算时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材料,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