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缴纳保险而依法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
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去)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