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且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不续签,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未履行服务期对应培训费用分摊部分。此时劳动者应衡量违约成本,尽量与单位协商解决。
(二)双方有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后违反约定要支付违约金,但和合同不续签无直接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避免违约。
(三)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合同到期不管哪方提出不续签都无需支付违约金。若用人单位不续签,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