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自行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进行该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四)赔偿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缴纳工伤保险的,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缴纳的,全部赔偿由单位承担。
(五)维权途径: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