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通常是不可以进行调岗降薪操作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这些情况,就降低她们的工资,把她们辞退,或者解除与她们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生产经营方面的需要要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那就得和女职工商量好,得双方都同意才行。
而且调整后的岗位得和女职工原来的岗位差不多,不能降低她们的工资待遇。
要是用人单位没经过商量就擅自给女职工调岗降薪,那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把降了的工资给补发回来等等。
不过,如果女职工是因为身体原因没法胜任原来的岗位工作,经过商量大家都同意进行调岗,并且工资待遇也合理地进行了调整,那这种情况就不在不能调岗降薪的限制范围内。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