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 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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