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农民工被欠工资,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诉求,这是高效解决问题的开端。
(二)协商不成,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会责令加付赔偿金。
(三)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借助工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协助维权。
(六)持有工资欠条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