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这个过程中,要是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方面的事故伤害,那理应被认定为工伤。
这里所说的“上下班途中”,既涵盖了职工正常工作时的上下班路途,也包含了职工加班加点时的上下班路途。
倘若职工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并且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自身不负主要责任,像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等情况,就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
然而,要是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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