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后要第一时间对受伤农民工进行救治,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督促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农民工一方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申请时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三)工伤认定后,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依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缴纳保险的由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未缴纳的由单位承担。
(五)和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