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范畴内,除了特定的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跟劳动者约定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
其中一种情形是,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便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得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这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一种情形是,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同样要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虽此违约金数额没有明确上限,但需合理。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