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票据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标准;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按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票据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规定标准;构成伤残的,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二)确定责任主体及处理途径。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属于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处理,需先申请工伤认定。
(三)完成必要流程及证据收集。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作为计算残疾相关赔偿的依据;收集医疗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记录、交通票据等所有相关证据,确保理赔时材料齐全。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内容如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