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劳务介绍的人,在某厂做了三年,厂里,效益不好,要减掉一批人,我又在这个厂里做了三年,那这个厂会不会给我?补几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因此,如果你在该厂工作了三年,理论上应当获得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裁员程序和当地规定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5 08:2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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