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在深圳岗头合同到期了,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只提前10天跟我说,我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的义务是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负的义务。在广东深圳相关法院的相关判决案例中,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对于劳动合同何时终止已经有预期,在此情况下无需履行提前通知对方的义务。
2025-09-09 16:05:27 回复
你好,可以把事情的发生经过在详细说明一下,方便这边给到你专业案件分析以及处理方案
2025-09-09 11:21:27 回复
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只提前10天告知,你可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若公司不愿支付,可先与公司协商,表明自身诉求;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2025-09-09 11:16:38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按现行规定,临时工辞职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起算时间就从自己和用人单位口头交代了那一天开始,按照正常的年月日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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