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打工,去的时候老板说不干满三个月不解工钱,我6号上的班,15号脚崴了,本来就有旧伤,需要休息,我说结一下工钱,老板不给结,说之前说好了提前走不给
老板这种“不干满三个月不解工钱”的说法不合法,即使提前离职,你付出劳动的报酬也应支付。你因脚崴且有旧伤需休息,并非无故提前走。你可先和老板好好沟通,说明自身情况,要求结算6号到15号的工钱。若沟通不成,可找能帮忙协调的人从中调解,让老板支付应得工钱。
2026-01-21 14:35: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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