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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品牌托管经营合同法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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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4218人看过
导读:服装品牌托管经营民法典的权利义务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服装品牌托管经营合同法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

服装品牌托管经营民法典的权利义务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服装代理商和托管商的区别

代理商:可以使用品牌形象,有批发权和招收加盟商的权利,享有低于加盟商的折扣,享受相对多的地域保护的政策。

托管商:简单说就是压款代销,或者经理人,由品牌商投资或者共同投资在某地建设零售卖场,按照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只有规模较大、重视终端形象的品牌才会采取托管形式。

代理是指你买下他的这块区域的代理权,进货,卖货,自己来。然后赚取中间的差价。托管是指你帮品牌公司在某个城市开店,一般装修都你来,其他费用都是品牌公司来,然后卖掉的衣服拿分红。

综合上面所说的,托管经营是现在我国比较受欢迎的商业模式,但对于这种情况双方一定要签订好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必须要写清楚,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会受到保护,为了自己的公司可以很好的发展,就要选择正确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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