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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由女方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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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5401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什么情况下由女方抚养孩子

男女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法官在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判决的时候,往往会结合双方的情况作出。那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由女方抚养孩子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由女方抚养孩子

只有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将子女判由女方抚养: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子女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另一方其实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通过这样的方式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如果协议离婚的夫妻,明确约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话,其实这也是可以的。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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