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504人看过
导读: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

6、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41800元2、若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其诉讼代理费与律师协商。

二、法院受理费承担者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律师费

律师费用按起诉标的计算,如果你向肇事者及保险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越高,那么律师费也就相应增加。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和办案律师协商。

由此看来,每场交通事故官司的费用都是不同的,案情越严重,收费越高。但在笔者看来,与其纠结于交通事故官司费用的多少,不如我们每一个人在驾驶时都做到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交通事故轻则损失财产,动辄伤及人命,不仅危害我们个人安全,还扰乱着整个社会的秩序。尽管令全社会都不出现交通事故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希望能把人为的交通事故出现的概率降到最低,给所有人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