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公证处的营业范围有哪些

公证处的营业范围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0756人看过
导读:公证处,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没有任何盈利目的,按照公民的公证申请行使公证职能,涉及各种类型的公证,包括民事类、经济类,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申请公证。

公证处的营业范围有哪些


公证处,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没有任何盈利目的,按照公民的公证申请行使公证职能,涉及各种类型的公证,包括民事类、经济类,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申请公证。因此,很多不熟悉公证处相关知识的人都会问  公证处的营业范围  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为您解答。  


一、类型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二、营业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公证程序规则(摘要)

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2、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3、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4、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5、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6、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综上所诉,关于公证处的营业范围的问题,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而且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需要公证的当事人向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公证处受理后通过一系列的公证程序就能够进行公证,出具证明结果,不管结果如何,当事人都必须承认接受。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家事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