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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犯名誉权在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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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3 · 1768人看过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了名誉权,明确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名誉是对自然人品德、声誉、能力等的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民法典侵犯名誉权在哪一条

一、民法典侵犯名誉权在哪一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具体而言,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设立了关于“名誉权”的明确法律条款。该条款专门定义了名誉权这项重要的公民合法权益,意味着所有的民事主题都拥有这种权利。

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体不得采用侮辱、诽谤等不当手段来损害他人的名誉权。这里所指的名誉,是对自然人的道德品质,声誉,能力,信誉等方面的一系列社会评价,而名誉权可被视为是民事主题享有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多种多样,通常来说需要承担道歉,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

然而,如果行为人采取侮辱、诽谤等恶劣手段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且情节极其严重的话,则可能还要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民法典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侵犯名誉权在哪一条”,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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