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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嫌盗窃罪价值有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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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390人看过
导读: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委托估价机构估价,若是依旧不知道我国涉嫌盗窃罪价值有谁定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涉嫌盗窃罪价值有谁定

一、我国涉嫌盗窃罪价值有谁定

1、应当委托有评估权的单位进行评估。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盗窃案件中,对赃物应当估价的,应当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进行评估。根据通知规定,各级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是赃物鉴定的法定机关。一般来讲应当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评估。但对一些特殊赃物,如文。物等,也可委托文物部门等其他有评估权的单位评定。但不能委托不具有评估权的单位评估。

2、应当由具有评估权的人评估。

受委托单位接到委托评估书后,应当交由具有评估该项赃物权的人进行评估,评估人必须是熟悉赃物性能,并具有一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对于没有估价资格的人,或者虽有估价资格但专业不对口的人,都不能对赃物进行评估。

3、要严格按照程序估价。

需要估价的赃物,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出具《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当载明赃物的品名、牌号、数量、来源、购置时间以及违法犯罪获得赃物的时间、地点等情况。接受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赃物的性质,按照要求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评估,需要多人或组成评估小组评估的,应当由多人或评估小组评估。受委托评估单位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在七日内作出评估鉴定结论,并出具统一制作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由估价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位应当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进行审查。如果对同级价格事务所出具有赃物估价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退回价格事务所重新估价或者委托上一级价格事务所复核。对赃物估价结论没有异议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存档,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二、盗窃罪开庭家属要去吗

盗窃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到达法院开庭审理了,则:

1、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在讯问、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2、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成年人,司法机关只在拘留、逮捕时通知家属,其它时间并无规定通知家属,但一般开庭会让家属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三、盗窃立案后多久能抓到人

盗窃立案后多久能抓到人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一般要在七在内作出否立案的决定,而什么时候能抓到嫌疑人是不确定的。盗窃罪立案后只要符合以下情形的,随时可以抓人: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5、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盗窃罪的数额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物价部门共同认定。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涉嫌盗窃罪价值有谁定的相关介绍。以上就是关于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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