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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送的手机分手后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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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8240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恋爱期间赠送的手机分手后能要回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恋爱期间赠送的手机分手后能要回吗

恋爱期间赠与的手机,如果已经交付了,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但是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产权归属情况如下:

1、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

2、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若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恋爱期间赠送的手机分手后能要回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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