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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经济犯罪3万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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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972人看过
导读:具体经济犯罪的量刑需要依照确切罪名来确定,不同罪名的量刑是不同的。此外,经济犯罪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是面对经济犯罪3万判几年的问题,具体回答如下文所述。
具体经济犯罪3万判几年

一、具体经济犯罪3万判几年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以挪用公款罪为例,量刑金额标准为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经济犯罪包括多种罪名,量刑金额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经济犯罪的管辖确定如何确定

1、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

三、经济犯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1)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

(2)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3)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四、经济犯罪什么时候撤案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一)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

(三)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的。

(四)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案件情形的。

如果是面对经济犯罪3万判几年的问题,回答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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