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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要房子要钱怎么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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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3402人看过
导读:拆迁不要房子要钱将会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来给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是按照合法拥有的房屋评估的价格,再加上装饰商定的损失来进行补偿。
拆迁不要房子要钱怎么给补偿?

一、拆迁不要房子要钱怎么给补偿?

拆迁不要房子要钱将会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来给补偿。

1、一般拆迁进行补偿如下: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拆迁评估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第七个是动迁解释;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拆迁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但是补偿的具体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有一些是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来处理,但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写小房屋,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来处理了,而货币补偿需要考虑到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还有就是房屋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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