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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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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30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而承租权也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房屋设立居住权后,一般不能出租的,但不影响居住权人占有、使用房屋除外。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承租权和居住权都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的,一般不能再出租房屋。

但出租房屋不影响居住权人占有、使用房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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