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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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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004人看过
导读:购房登记时并不是要求离婚应已满三年。因为夫妻关系的解除跟贷款购买房屋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两者之间并不会相互影响,只要是当事人符合贷款的条件,完全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房屋。
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吗?

一、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吗?

购房登记时并不是要求离婚应已满三年。夫妻离婚和贷款买房没有必然联系,二者之间无不良影响,仅需满足贷款条件即可贷款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假离婚买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财政紧缩背景下,市民购买二套房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而且可能惹上官司进班房。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通谋离婚。

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对那些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种解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的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搞“假离婚”以达到非法目的现象,已屡见不鲜。

夫妻感情破裂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查之后认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离婚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要想再购买房屋的,只要符合当地的购房的政策以及银行的贷款政策,完全可以按照当地政策申请购买房屋,这与离婚并没有直接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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