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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公民与自然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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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6736人看过
导读:公民和自然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公民是与人民相对的,它是从政治角度来看待的,如果是自然人,那么他是区分自然人和法人,是从民事主体的地位来看待的。我国的公民只要是由我国国籍,那么都是属于我国公民。
民法总则公民与自然人有什么区别?

一、《民法总则》公民与自然人有什么区别?

随着《民法典》颁布,《民法总则》已废止。

二者的法律角度是不一样的。

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从其产生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和民主政治紧密相连的。

自然人定义:

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

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

二、自然人与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年龄

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状况、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智力发展程度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部分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75周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而不予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规定体现对青少年犯罪是以教育为主的精神。

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这个概念比法人更为广泛,除法人以外还包括非法人团体。虽然单位一词在以往我国社会生活中曾经被广泛使用,甚至是一个使用率极高的用语,但严格地说它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也就是说,单位一词并无确切的法律涵义。根据规定,单位犯罪这一概念中的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也就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公民主要是和人民进行区分,公民只要是我国国籍的,都是我国公民,但是自然人就是指一个人,他从出生就开始成为了自然人,而他的民事权利也在他出生的那一刻就有了,自然人主要是在民事法律上用来区别和法人的关系的。法人代表一定是自然人,但自然人不一定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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