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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抛掷物品的高空抛物构成公共安全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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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24人看过
导读:恶意从高层抛掷物品并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罪,从高称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应按照高空抛物罪入罪,判刑标准一般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恶意抛掷物品的高空抛物构成公共安全罪吗

一、恶意抛掷物品的高空抛物构成公共安全罪吗?

恶意抛掷物品的高空抛物不构成公共安全罪,涉嫌高空抛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空抛物侵权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三、高空抛物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过去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高空抛物罪,所以对于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地方人民法院会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但自高空抛物罪入刑之后,人民法院一般都是按照高空抛物罪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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