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情况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情况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3085人看过
导读:抢夺罪在犯罪的过程中如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或对抢险救灾的财物进行抢夺的,将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处罚的时间四分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情况,由司法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情况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刑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犯抢夺罪的法定刑:3年以下;拘役管制;3至10年;10年至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要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所称的“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造成被害人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犯罪嫌疑人往往因携带凶器,进行抢劫。一旦被害人反抗,或者在被公安干警抓捕时,或者被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制止时,犯罪嫌疑人则会使用凶器,因此可以说这种行为是以暴力作后盾的。由于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胁,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具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中国刑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以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具体的量刑数量,我国的司法机关将对违法人员的犯罪情节和犯罪动机进行调查。违法人员在犯罪时如携带凶器,群众可以对自身的安全进行自卫反击,对违法的犯罪人员进行相应的抓捕人民群众可以见义勇为,保护个人的公共财产。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