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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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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4741人看过
导读:想离婚找不到人可以先向法院请求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的请求;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如果是采取第一种方式离婚,那么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后,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想离婚找不到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视见满两年, 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 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 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決。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想向法院提出宣告下落不明配偶失踪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

(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不落不明的,应当从战争结束之日的次日起算。

(二)宣告失踪的程序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债权人合伙人等其他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2)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定理宣告失踪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财产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6个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公民若是无法采取任何的方式联系到自己的配偶,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请求,法院宣告后如果公民不想再继续维持夫妻关系,那么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也即配偶失踪夫妻关系并不会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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