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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构成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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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880人看过
导读: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构成重伤,我国法律上对于有关轻伤和重伤的认定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他人重伤的,是需要处3-10年有期徒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后果而定。
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构成轻伤吗?

一、 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构成轻伤吗?

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构成重伤二级,造成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的应为轻伤一级。

造成轻伤二级以上的,加害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案件中关于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分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种,其中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二级,轻伤分为轻伤一级和二级。伤残鉴定与人体损伤鉴定的标准和目的都不一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作为加害人是否犯罪的重要依据,而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

二、故意伤害罪与它罪的区分

1.与一般殴打的界限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2.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致右肺破裂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对故意伤害的行为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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