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几天出责任书

交通事故几天出责任书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047人看过
导读:根据不同案件情况,事故认定书做出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几天出责任书

根据不同案件情况,事故认定书做出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交警应当在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责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责任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责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