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保公积金基数和社保缴纳基数要保持一致吗
时间:2024-02-22 23: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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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社保公积金基数和社保缴纳基数不是必须要保持一致的;对于社保的缴纳一般是劳动部门来进行制定,在每年的四月份就会进行调整;而对于公积金是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社会的平均工资来进行制定。
二、社保公积金基数和社保缴纳基数要保持一致吗?
不一定非得一致。
社保缴纳基数由人事劳动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一般每年的4月份调整并开始执行。公积金缴纳基数是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的,一般每年的7月份调整。
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时,如果不好确定某个职工的公积金缴纳基数,也可以用社保缴纳基数代替公积金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怎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对连续亏损两年且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单位进行购买的,对于这两种所缴纳的基数一般就需要按当地的具体政策来进行确定,同时在缴纳之前也要确保当事人符合缴纳的条件,这样才可以获得认可,如果单位拒绝支付,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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