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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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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5657人看过
导读: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同时退还,一般情形下是会被退还到银行的专门账户,且该账户是由刑罚执行机关指定的。但若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已经缴纳的保证金是不会被退还的。

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一、醉驾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1、醉驾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同时退还。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醉驾的驾驶员在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若是自己或者位委托人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那么经审核通过,缴纳保证金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该处罚。取保候审是有期限的,在此期限内,驾驶员没有再次违法的,那么去取保候审处罚结束,缴纳的保证金也会被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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