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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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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6595人看过
导读: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有:父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提交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填写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审查,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等,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姓名变更情况来进行处理。
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上幼儿园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对于上幼儿园的孩子改名的具体情况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公安机关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必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变更名字等情况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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