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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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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416人看过
导读:职工本人在喝完酒以后因公外出的过程当中受伤的话通常都不算是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类似于醉酒、自杀或吸毒等因素才受伤的,就算是为了履行工作的职责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除非是为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已要喝酒的,才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一、喝酒后因公外出算不算工伤?

喝酒后因公外出受伤的不算工伤,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3)拒绝治疗的

员工平时可以在工作之余,跟家人朋友聚会的过程当中喝酒,但随后还要工作的话,在工作时间前后就不应该处于醉酒状态,就算是没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喝上酒以后肯定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的。这种情况下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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