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800人看过
导读: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从轻或者免除,犯罪预备属于比较轻微的情况,这种行为往往不会导致实际损害的发生,其处罚原则比犯罪未遂还要轻。对于犯罪分子仅仅准备工具而没有实际作案的,公安局可能不予立案。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

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1、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

2、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通常不会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犯罪分子在准备过程中,因为一些因素最终放弃,对于预备犯,刑事处罚原则是从轻或者免除,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既遂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一般都不会判太重。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 415次阅读
  • 一般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由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且未实际造成危害结果,所以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2-27 1249次阅读
  • 2023.03.08 1988次阅读
  • 499次阅读
  •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2024-02-28 941次阅读
  • 2023.03.02 1902次阅读
  • 395次阅读
  •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对于预备犯,我国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2-19 1225次阅读
  • 2023.04.11 1285次阅读
  • 37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