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从业以来一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法学理论扎实,司法实践丰富,曾办理多起侦查阶段撤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改判的案例。代表案例:苏州某气体公司销售假药案(二审改判免于刑事处罚)、某国企高管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1000余万判缓刑)、某市高新区企业合同诈骗案(重罪辩轻罪判缓刑)、松江区某团伙侵犯注册商标案、浦东新区某团伙出售出入境证件案(不起诉处理)、知名大学学生传播淫秽物品案(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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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及其成立既遂的判定标准: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以及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对于该种犯罪行为是否已经构成既遂,其判定标准主要是看在上述各种行为中是否有任何一项行为已经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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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因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被政府部门依法要求停工停产,停止使用特定的设备、设施和场所;以及故意关闭或者破坏与生产安全息息相关的监控、报警、救援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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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许可向公众集资,通常伴有高息诱惑,扰乱金融秩序。而债转股则是银行将债权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旨在优化企业资本结构,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两者法律性质迥异,前者违法,后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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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宣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无事生非、制造矛盾的行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但受害者故意挑衅或激化矛盾时,不应认定为“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