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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家属可以了解相关案情吗

时间:2024.02.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987人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可以到公安机关了解案情,也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给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罪名和案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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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擅长企业顾问、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劳动工伤、人身损害、欠款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法律问题。王维斌律师一直关注于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劳动法、侵权法等民商法方面的研究,涉及法律专业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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