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
遗嘱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有以下几点: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
轻度老年痴呆症不能立遗嘱。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的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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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销售前,继承人需完成继承过户手续。准备相关材料后签署房屋转让合同,提交申请资料至土地交易所办理交易鉴定手续。须全体继承人达成共识并过户至继承人名下。转让或抵押前应先登记至权利人名下。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要求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应执行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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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在财产分配中应为未出世的胎儿保留继承权份额。由于胎儿处于孕育阶段,被继承人离世后需确保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以承担抚养和教育责任。此举旨在满足胎儿未来成长所需,缓解生存压力。遗嘱制定者应为胎儿预留遗产继承份额,否则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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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担任;能理解遗嘱内容和相关法律术语;不得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得与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亲属朋友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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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是享有继承权的,房屋所附带的宅基地则无法实现继承,继承人仅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以下为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所需步骤:需要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进行户籍注销及申请死亡证明;前往当地县级或市级公证机构进行继承权公证书的申办,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义务继承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