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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1 10:55:08 已帮助41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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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单位以请病假时间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给予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工的法定权利,只要职工的请假期间合理,单位就应当准假并支付医疗期内的相应工资。以后职工再遇到单位不给请假或者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方方面面的权利都是予以照顾到的,比如说劳动者生病受伤的话,都会有一个规定的医疗间,也就是在这个医疗的期限之内是保留自己的相关的职位,等到康复之后再一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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