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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技术鉴定
医疗机构技术鉴定
想要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首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就很难解决相关问题,甚至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2024-02-29 08:21:04
已帮助40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技术鉴定分几类
医疗事故鉴定
只有一种,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
管辖
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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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技术鉴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没有手术记录能做吗?
一、缺少手术记录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效吗一样有效。没有手术记录的,可以依据病历记录、尸体检查等的方法确定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机构故意不给手术记录的,可以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问题:家里弟弟氧气瓶爆炸,身上有烧伤和粉碎性骨折,手术后,持续发烧有近半个月,医生说是感冒了,后来家人不放心,给转入了徐州市里的医院,医生说是手术问题,要是再晚来,有可能要截肢,现在我想问一下怎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如何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在医学会的主持下,由医患双方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自收到双方提交的材料后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现在要去起诉,如何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小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如何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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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一家私人小医院做手术时,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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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王颖律师
2024-04-24 18:41:28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所有的备案材料,还要书写一份申请书及陈述书。需要详细的描述病情的发展经过以及你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过错进行阐述,这里面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可以联系我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8: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
李林群律师
2024-04-22 20:32:22
一般来讲,需要先封存、复印所有病历包括病程录等在内的病历,其次向卫健委医政处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和医院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确定鉴定机构。不管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医疗损害鉴定,关键需要有理有据的指出医方的过错,并形成专业的书面意见。详情请致电咨询或加wx咨询。
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方案?
钱威律师
2024-04-14 23:07: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医疗事故?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11:56
您好,您可以打我的电话或者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面谈
问题:医疗事故,您看怎么样联系您?
岳文贺律师
2024-04-13 09:17:32
医院有过错,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到了,够上伤残了,是可以要赔偿的。
问题:小肠子宫穿孔医疗事故?
王颖律师
2024-04-02 11:33:33
你好,请问有没有报警?有没有做尸检?请问当时是因为身体哪里不舒服去打的水用的是什么药?我们需要进行分析才能判断有存不存在医疗事故。如果需要委托律师请联系我
问题:我想查询一下医疗事故化分有一个病人来村医院打水打同样的水第一天没问题第二天打同样水人到家就没有了?
吴山律师
2024-04-01 23:58:48
您好!你可以病历资料提供给我们,分析研究下。可以详询我们医疗律师团队。
问题:医疗事故化分?
王颖律师
2024-04-02 11:35:17
医疗事故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需要有病案材料才能够进行初步的分析,具体的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需要相关机构的进行鉴定。如果需要代理医疗事故的案子可以联系我。
问题:我想查询医疗事故化分?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11:56
您好,您可以打我的电话或者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面谈
问题:医疗事故,您看怎么样联系您?
李林群律师
2024-04-22 20:32:22
一般来讲,需要先封存、复印所有病历包括病程录等在内的病历,其次向卫健委医政处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可以和医院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由法院确定鉴定机构。不管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医疗损害鉴定,关键需要有理有据的指出医方的过错,并形成专业的书面意见。详情请致电咨询或加wx咨询。
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方案?
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王颖律师
2024-04-24 18:41:28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所有的备案材料,还要书写一份申请书及陈述书。需要详细的描述病情的发展经过以及你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过错进行阐述,这里面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可以联系我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岳文贺律师
2024-04-13 09:17:32
医院有过错,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到了,够上伤残了,是可以要赔偿的。
问题:小肠子宫穿孔医疗事故?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8: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
王颖律师
2024-04-02 11:33:33
你好,请问有没有报警?有没有做尸检?请问当时是因为身体哪里不舒服去打的水用的是什么药?我们需要进行分析才能判断有存不存在医疗事故。如果需要委托律师请联系我
问题:我想查询一下医疗事故化分有一个病人来村医院打水打同样的水第一天没问题第二天打同样水人到家就没有了?
吴山律师
2024-04-01 23:58:48
您好!你可以病历资料提供给我们,分析研究下。可以详询我们医疗律师团队。
问题:医疗事故化分?
王颖律师
2024-04-02 11:35:17
医疗事故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需要有病案材料才能够进行初步的分析,具体的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需要相关机构的进行鉴定。如果需要代理医疗事故的案子可以联系我。
问题:我想查询医疗事故化分?
钱威律师
2024-04-14 23:07: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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